“創新”之起源
創新是解放思想最基本的實踐,也是當今社會發展的最強音。在英文中,創新Innovation一詞起源于拉丁語。它原意有三層含義:第一是更新;第二是創造新的東西;第三就是變革。創新作為一種理論,它的形成是在20世紀。美國管理大師德魯克第一次在20世紀50年代把創新引進管理領域,有了管理創新。他認為創新就是賦予資源以新的創造財富能力的行為。
古今中外無數事實證明:一個民族缺乏創新意識難以發展進步,一個國家缺乏創新活力難以興旺發達,一個企業缺乏創新精神難以生存發展。
“創新”之涵義
創新——就是在變化中重新定位!
創新——就是破除因循守舊的懶惰思想!
創新——就是淘汰舊觀念、舊技術、舊體制,培育新觀念、新技術、新體制;
創新——是機械總院可持續發展的動力。只有創新才能進步,只有創新才能發展。
“創新”之實質
觀念“創新”——事業要發展,思想要先行,集團上下首先要觀念創新。要不斷解放思想、敢想敢創、與時俱進,不斷有所發現、有所發明、有所創造、有所前進。
技術“創新”——建設創新型企業是以提升集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,實現發展戰略目標為目的,通過持續保持技術創新能力實現引領,以趕超世界先進制造技術水平為追求目標。
管理“創新”——要建設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,集團要在管理理念、管理制度、管理結構和管理方法上不斷創新。
文化“創新”——是企業創新活動和推動企業創新的各種制度的總和。集團發展靠科技,科技發展靠創新,創新靠的是人才,吸納、培養、使用和留住人才最終靠的是文化。文化的創新是所有創新的基礎。
“責任”之含義,包括三層:
使人擔當某種職務和職責;
份內應做的事;
做不好份內應做的事,因而應該承擔的過失。
責任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出現而出現,有社會就有責任,身處社會的個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則和條文,帶有強制性。
責任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,完成應當完成的使命,做好應當做好的工作。責任感是衡量一個人精神素質的重要指標。
集團的責任包括:
1)對社會的責任:
依法經營,誠實守信;模范遵守法律法規、社會公德、商業道德和行業規則,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;成為依法經營、誠實守信的表率,節約資源、保護環境的表率,以人為本、創建和諧企業的表率,努力成為社會企業的榜樣。
2)對股東(出資人)的責任:
完善治理結構,科學民主決策,優化發展戰略,突出做強主業,提高管控能力,合理配置資源,降低經營成本,加強風險防范,提高投入產出水平和持續盈利能力,增強市場競爭力,為股東和出資人帶來長期良好的回報。
3)對客戶的責任:
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,改善產品性能;完善服務體系,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;努力為客戶提供優質、安全、健康的產品和服務,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,努力為客戶創造更大的價值。
4)對員工的責任:
維護職工合法權益,致力于為員工提供安全、健康、衛生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,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,加強員工教育和培訓,提供平等發展機會,推進民主管理,努力建設和諧的勞動關系,創建和諧企業?! ?/p>